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关于廉洁过节的提醒函
各位干部职工: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医院纪委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严禁在节日期间以各种名义接受下级、服务对象宴请或参与吃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2.严禁公款吃喝或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3.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团拜会、联谊会等活动。4.严禁借节日之际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5.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停放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服务对象车辆。6.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各类红包、贵重物品等。7.严禁餐饮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8.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9.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10.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医院纪委将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吉林省肝胆病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