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规范执业,我院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为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10月16日,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原主任孙东东,为两家医院职工开展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立法变化解读与应用的培训会。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党委书记张皞男与两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职工参加培训。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医务科科长曲洪波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前,张皞男书记向孙东东教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的相关规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与患者权益的保障,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确保诊疗行为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在行医中,要重视医疗告知,尊重患者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不断提升大家的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共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孙东东教授针对近年来国内医患纠纷、医疗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强调了依法执业、医院管理制度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的立法变化,剖析了临床上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导如何防范与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正确认知和处理医患关系。
孙东东教授还结合法律条款对健全和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临床科室管理、提高诊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培训既诙谐幽默,又发人深省,使与会医务人员对医疗侵权损害,以及如何保障患者权益等方面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培训会后,孙东东教授将自己主编的《医疗告知手册》等书籍赠与两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代表。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接下来,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将会继续加强医院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护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医疗安全意识,在保障自身与患者权益的同时,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初审:王润明 杨 赫
复审:曲洪波
终审:张皞男 刘百坤
摄影:孙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