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患者受益”吉林省肝胆病医院4月19日起实行“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关于开展“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同时依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下发《吉林省全面推广“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等门诊便捷服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改善门诊患者就医感受,打通人民群众就医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增加患者在门诊、住院、检查等环节就医连续性和便捷性,让患者真切感受到“看病更舒心、服务更高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体验,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体工作任务
(一)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门诊延长挂号有效期至一次主要疾病诊疗行为完成,包括问诊、检查化验、诊断、提供治疗方案等。
(二)患者在吉林省肝胆病门诊就诊时,因同一疾病同一病程,一次门诊挂号就诊后,原则上三日内(含就医当日)在同一门诊科室,因检查、检验结果出具较晚,三日内不能完成一次诊治过程需要延期就诊时,不再重复收取挂号费、诊察费等相关费用。
(三)不包括已完成当次门诊诊疗,但因疾病诊疗特点及复发等因素需要3天内再次就诊的,或者根据检查结果需要继续进行的检查操作和进一步检查项目。
(四)对于当日不能完成检查检验项目需要延期就诊的,由首诊医师(特殊情况由同等资质或高资质医师、门诊部主任、医疗总值班等)签字确认后,门诊挂号处通过人工挂“零元号”的方法,免费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挂“零元号”免费延期诊疗的挂号类型应与首次挂号时的类型保持一致。
(五)免费延期诊疗范围包括普通门诊、肝病内科门诊、首席专家门诊、中医特色门诊等,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MDT)门诊、慢病等特殊类型门诊。“丙肝消除”和“母婴阻断”等公益性门诊挂号不变。
免费延期就诊的要求
(一)符合免费延期就诊的患者应按照规范流程就诊,患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本人有效挂号凭证和(或)门诊病志,到窗口人工挂“零元号”进行免费延期就诊。
(二)延期免费就诊需与首诊疾病就诊类型(科室)一致。
(三)延期免费就诊仅限因首诊当日诊疗过程中有未回报结果的检查项目。
(四)延期免费就诊患者应当按照与吉林省肝胆病医院规定的复诊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五)应当尽量首诊医师进行复诊服务,如果不能首诊医师复诊由医院安排同等资质或高资质医师完成诊疗服务。
(六)如果患者执意需要首诊医师复诊,医院可延长挂号有效时间或者安排患者到窗口人工挂“零元号”进行复诊,并做好信息登记。
(七)延期就诊患者可直接到门诊大厅综合服务台咨询,由服务台工作人员安排延期就诊相关事宜。
(八)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对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