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肝胆病医院7号楼医疗用房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WS-GDYY20250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WS-GDYY2025003;
2.项目名称:吉林省肝胆病医院7号楼医疗用房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35395.172元;
5.建设规模:吉林省肝胆病医院7号楼医疗用房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6.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审计阶段(如有)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服务地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8.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审计结束,并完成资料移交止;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无在监工程;
3.3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无在监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 10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
3.方式: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中发送至69705707@qq.com邮箱中;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邮件标题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请人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4.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官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18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0431-876090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294458623